校团委与盘锦市团组织签订实践育人校地共建协议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4-07-27浏览次数:22

  7月26日上午,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在盘锦团市委的支持下,与盘锦市大洼团区委、盘锦市青少年服务中心成功签署校地共建协议。盘锦团市委书记任晓杰、盘锦市大洼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董啊娜、盘锦市青少年服务中心(盘锦市青少年宫)主任何开正、盘锦市大洼区团委书记赵婷及盘锦市大洼区“扬帆计划”各用人单位、实习实践学生共计200余人参加本次活动。沈阳师范大学团委书记耿家娜及校团委部分同志赴盘出席活动。盘锦市大洼区团委书记赵婷主持。  

  会上,任晓杰、耿家娜共同为“大学生社会实习实践共建单位”揭牌学校团委分别与盘锦市青少年服务中心(盘锦市青少年宫)、盘锦市大洼团委签订了大学生实习实践校地共建协议。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与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团工委签订了大学生实习实践校地共建协议。

  董啊娜发表讲话,她对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活动的意义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希望校地共建实现“共建、共享、共赢”的良好局面。

  任晓杰深情寄语青年学子,希望同学们坚定理想信念,心怀国之大者,勇作投身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的生力军、突击队,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火热实践,在报效祖国、为民奉献中实现人生价值。希望同学们勇于接受磨炼,在实践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在实践中深化理论认知,丰富知识体系,锤炼奋斗品格,增长干事本领,早日成长为顶天立地的国之栋梁。希望同学们涵养家国情怀,在服务社会中展现青春风采,把实践的收获带回校园,转化为刻苦学习的动力和校准人生航向的标尺,在融入人民、服务社会中实现自身价值。同时,对盘锦市各级团组织做好“扬帆计划”有关保障服务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耿家娜在会上做了发言,她首先感谢盘锦团市委为促成校地共建所作出的努力。她指出,社会实践是大学生第二课堂赋能成长的重要组成部分,沈阳师范大学团委始终致力于充分发挥共青团实践育人的重要作用,拓宽大学生社会实践场域,引领青年参与社会基层治理,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在祖国各地尤其是辽宁写好社会实践育人“大文章”。她期望通过校地共建的达成,有更多的大学生参与“三下乡”“返家乡”“扬帆计划”等多种形式的大学生实习实践活动,有效激发大学生爱辽留辽兴辽信心和热情,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贡献青春力量。 

  据悉,此前,校团委与校内相关单位就实践育人校地共建赴盘两次,参观了当地知名粮油企业,并与盘锦团市委达成校地共青团“青年实干家计划”合作意向。